灵台县世纪花园新河小区10#—14#住宅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作者:admin 日期:2020-12-11 15:41 点击: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规定,2020年12月11日,平凉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分公司就《灵台县世纪花园新河小区10#—14#住宅楼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示(http://www.plshgc.com/index.html),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0日。
        建设单位:平凉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分公司
        联系人:朱卫伟     联系电话:15009339863
        通讯地址:平凉市灵台县城南滨河南路南侧
        验收单位:平凉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分公司
     联系人:朱卫伟     联系电话:15009339863
        通讯地址:平凉市灵台县城南滨河南路南侧
灵台县世纪花园新河小区10#—14#住宅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 收 鉴 定 书
附件